一堂公民教育课,引发关于公民意识的思考
暑假前,南京行知小学一堂公民教育课,请来了著名律师崔武先生,他首先给全校的孩子们讲了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孔融让梨》:孔融4岁时,已能背诵许多诗赋,并且懂得礼节。一日,父亲买了一些梨子,拣了一个最大的梨子给孔融,孔融摇摇头,却另拣了一个最小的梨子,说:“我年纪最小,应该吃小的梨,你那个梨就给哥哥吧。”
第二个故事是“母亲让孩子分蛋糕”:一位母亲,以前经常给儿子切蛋糕,分蛋糕,但两个儿子似乎都不太满意,嫌自己的小,抱怨母亲偏心。这时候,聪明的母亲制定了一个规则:由大儿子来切蛋糕,由小儿子来优先选择蛋糕。这样一来,大儿子在切蛋糕时就惟恐切得不公平,小儿子在挑蛋糕的时候就惟恐挑的不是大的一块。
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若有所思。崔武讲完故事,一一点评:孔融4岁让梨,表现了良好的礼让之风,是“圣人”之举。但生活中很少有这样的孩子,实际情况是,为了争抢食物,又哭又闹者居多。孔融可敬却很难学,有的时候甚至不能盲目乱学。我们要学会表达自己的诉求,肚子饿了,一味礼让,那是虚伪,肚子饱了还要再吃,那是贪婪;而母亲让孩子分蛋糕,从自己切蛋糕到让孩子分蛋糕,体现了让孩子参与的意识。让大孩子切蛋糕,让小孩子先拿蛋糕,体现了程序设计的合理。而母亲作为蛋糕的分配者,变成分蛋糕的监督者。西方这个故事,两个孩子都抢着要蛋糕,而且都想要分得多,这比较符合生活的真实。人有各种生理需要,扼杀人的生理需要去讲礼让,这不够人道。在利益纷争面前,我们要学会制定游戏规则,学会通过程序规则做到公平合理,要通过程序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长期以来,公民教育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崔武律师事务所曾经向30多个学校发去信函,希望联合开展公民教育的实践活动,却只有南京行知小学作出了积极的响应,该校很快设立了“崔武律师公民教育工作室”。他们联合推出了公民教育三字经:“我是谁?世间最。俱平等,结社会。不高傲,不自卑。不造神,不怕鬼。存正义,明是非。爱和平,反暴力。……”如今,孩子们都能背诵。杨瑞清校长说,“我们将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的民主化,来培养孩子的民主性格,通过公民生活的体验来培养现代小公民。”
崔武律师通过两个故事,强调的其实就是公民意识,它是法治国家的基础。建设现代化国家包括了许多方面,一个核心问题是人的现代化,重要标志就是国民成为公民并具有公民意识。社会学家指出:公民意识大致可以分为公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信仰意识几个层面。现代公民意识最核心的观念,应该是强调社会个体的主体意识和个体的主体解放,主要表现在维护、争取自身的自由和权利的强烈意识,以及对社会中其他每一个个体的自由和权利的关注、尊重与维护。
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差距
在我国很长的一段时间中,扭曲封闭的文化氛围和教育观念,曾经把我们引入了一个个误区:一方面,无视人的正常诉求,盲目拔高道德要求,用“圣人”标准来一刀切地教育别人,从而压抑正常人性。另一方面,与此相反,日常生活中,缺乏规则意识和参与意识,更缺少最起码的公正和民主,任由人性弱点泛滥,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孔融让梨的故事,早已成为无数父母教育孩子的“经典”。47岁的外科医生张平女士,谈起自己的成长经历,很是感慨。她在家里是姐姐,还有一个比她小3岁的妹妹,两人一起成长,做小学教师的妈妈每天都用“孔融让梨”的故事教育她,要她“时时处处让着妹妹”,好吃的、好玩的留给妹妹,各种家务活儿留给自己。她一开始总是想不通,“感觉不公平,同样是妈妈的孩子,自己为什么就要处处忍让呢?”但每当想到这些,孔融的影子就出现在自己眼前,让她羞愧难当,慢慢就习惯了。而妹妹更把这一切看作当然,慢慢地变得好吃懒做,刁蛮任性。现在的张平似乎有所感悟,“我在单位工作20多年了,长期以来习惯性地用‘圣人’道德来要求自己,稍有懈怠就产生自责感,与此同时,对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比较茫然,而对身边一些显然的不公正往往缺乏理性认识,更没有激情去改变!”其实,张平这样的例子具有普遍性,“圣人教育”对我们很多人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长期的教育,就是用“完人”的标准来要求,一味强调“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甚至要“损己利人”,要狠斗“私字一闪念”。其实,圣人毕竟是“绝无仅有的”,对平常人来说,往往欲速而不达,甚至于成为“道德枷锁”,阻碍了公平、正义等观念的培养。 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一些从小接受“高标准、严要求”道德教育的人,他们长大后,却连一些最起码的要求也做不到。比如说,这些年来,媒体时常讨论这样一个热点现象:一些从小接受了严格道德教育乃至“圣人教育”的大学生,却在公共场合随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一些大学教师感慨,“现在一些大学生守则其实在教育大学生一些幼儿园小朋友应该做到的东西,而在他们小时候,接受的可都是‘孔融让梨’啊,这是一个强烈的反差,也是一种悲哀!”大学生如此,其他人更是如此,盲目拔高的道德教育,代替了最起码的道德教育,忽视乃至压抑了规则与法制教育,这严重阻碍了国人真正走向现代公民的步伐。
一方面是让人无法企及的“圣人教育”,另一方面,却忽略了最起码的平等、民主、法治、公平、和平、诚信等公民价值观,这种反差几乎成为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在家庭,缺乏平等意识,交流方式简单粗暴,不善于沟通;在工作单位,无视规章制度,缺乏参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随大流,混日子;公共场合你争我夺,不守规则,唯恐落后吃亏;与他人出现冲突,不是通过文明理性方式解决,而是肢体暴力、威胁恐吓;出国旅游,在一些景点横冲直撞,破坏公物,无视他人感受……再推而广之,从随地乱扔垃圾到脏毒食品的生产、从生意场上的欺诈到高考招生的黑幕、从学术抄袭成风到官僚滥用权力。不少人崇尚“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任何事情都可以有例外,都可以有变通”等信条。在这种信条的影响下,各种正常的规则被践踏、被破坏,甚至被颠覆,出现了大量“潜规则”乃至“无规则”的现象,导致违约欺诈、恶意竞争、变相传销、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等现象在经济生活中的滋生和蔓延……有学者指出,“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
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就不懂得履行公民义务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现象,反映了公民意识的觉醒。比如说,“杭州飙车”案,公众对一位素不相识的受害者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并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表达自己的诉求,从而把案件的审理推向公平的审理;“躲猫猫”事件,公众从道德、法律等各个层面,一步步追问,一步步求索,层层剥茧,不但推动把事件调查得水落石出,更由此追问社会公平与正义;汶川地震中,大批志愿者投入抗震救灾中,他们开始摆脱传统的“施予者”观念,尽的是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公民意识空前觉醒;南京两市民见义勇为街头勇斗劫匪,一死一伤,众多市民围追堵截猖狂劫匪,体现了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公民意识……
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大众的公民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上:一是道德意识滑坡。不讲道德、漠视道德、反对道德的“无道德”现象,出现在不少人身上。二是法律意识不足,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中既不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在一篇文章中谈到,一所中学校园内语录牌上写着“不要问祖国能为我做什么,只要问我能为祖国做什么。”他认为,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这类大而无当、空泛模糊、富有煽情意味的文学性语言实施的“教育”,到头来很可能是使得孩子们长大后,既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权利,也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义务,如何培养公民意识呢?三是信仰意识缺失,很多人不知道究竟应该敬畏什么,缺乏精神意义上的追求。中国有位经济学家在外国办理入境手续,填表时在信仰一栏没有写。人家说,“我们不接纳没有信仰的人!”后来他琢磨再三,填上“孔教”才得以放行。
从这些角度解读社会热点:正在进行的社区选举,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很多人对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很盲目,一些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分发选举宣传材料,很快被居民们当垃圾一般扔掉了,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何尽自己的一份义务。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很常见,需要体制的完善,需要公民的参与,说到底是需要公民意识的觉醒;甲型流感肆虐,一方面有留学生发出倡议回国后积极配合防控措施,但个别归国人员在出现了流感症状后仍然外出旅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朋友聚会,他们作为现代人,享受了很多权利和自由,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公民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南京“6·30”交通事故,当事人张明宝醉酒驾车,造成五死四伤的惨剧。酒后驾车为何屡禁不绝?说到底,还是人们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说到底,就是公民意识淡薄,这与现代社会显得格格不入。
崔武律师在行知小学讲课的最后,赠送大家一个苹果——“正义之果”。每个班级只能有一个,大家拿回去分给两到四个同学吃,要保证吃不到的同学口不服心服。大家要共同制定分苹果的规则,每个人都要参与,人人都要主张苹果有自己一份的理由,并要推荐班上其他三个最应分配到苹果的同学。通过分苹果,学会平等,学会参与,学会诉求,学会协商,学会妥协,学会文明理性解决分歧,学会制定游戏规则,学会与别人分享果实。崔武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相互依赖。现代社会是共有、共治、共享的社会,是追求人人成功的公民社会。我们想通过分苹果让同学们看到公平、正义。”也许,这个普通的“正义之果”,不但是这些小学生要解决的考题,更是我们所有人都要面对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