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回)
曹操前不久刚刚病死,这个人一生的故事太多,我不想一一诉说,反倒想提一提曹操的儿子们。
曹操生性风流,大小老婆无数,因此儿子也颇多,有很多都默默无闻,不为人知,但出来混的几个却都天下闻名。
曹操的长子叫曹昂,乃曹操的原配刘夫人所生,后由二房丁夫人养大成人。长得一表人才,虽无什么过人之处,却也中规中矩。由于是长子,所以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曹家王朝的继承人。可惜死的太早,他的死也比较冤。当年曹操南征张绣,绣不战而降,本来是件挺好的事,没想到曹操竟然看中了张绣的婶婶,强行拉回营中与之作乐,张绣大怒,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偷袭曹营,如果不是曹昂把自己的马给了曹操的话,曹操早已是个死人了,而曹昂也被乱箭射死。当然说起来当时还有一个比曹昂更冤的,那就是曹操的贴身保膘典韦。主子在里面行乐,他在寒风中守夜,喝了点小酒,吃饭的家伙双铁戟竟然被人偷走了,弄了把单刀使不惯,最后没办法抓了两个尸体当双铁戟来用,最后被射得跟一只大刺猬似的。
曹昂的死使得一人很高兴,这便是曹操的另一个儿子曹丕。因为曹昂死了曹丕便是长子。曹丕是个人才,聪明绝顶,见识过人,其文治武功十倍于曹昂,按说合理地成为继承人曹操应该很开心,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因为曹操还有一个更加优秀的儿子,这便是赫赫有名的曹植。曹子建的文章名满天下,当年火烧赤壁之前,军师曾经拿着曹植的一篇文章去戏弄周瑜,里面有一句“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军师说这里的二乔便指周瑜和孙策的老婆,把周瑜差点给气死。其实后来军师说这不是曹植的原文,原文是什么“连二桥于东西兮,若长空之锁殊”,不过军师也顺便说了一句,说曹子建的文章天马行空,有着空前绝后的想象力。
由于曹丕和曹植都这么优秀,曹操欢喜之余还有点犯愁,因为只能选一个作为继承人,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其实这个问题本来不是什么问题,倘若曹操最小的那个儿子不夭折的话。那个夭折的天才儿童叫曹冲,曹冲七岁称象,满朝皆惊!曹操一生中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儿子,可惜天妒英才,曹冲十三岁便生一场重病死了。当时曹操痛不欲生,曹丕在旁边劝父亲节哀,曹操悲痛之余竟然说了这么一句:此吾之不幸,而汝之大幸也!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曹冲不死的话你的一切都是他的。
上面说的几个基本都是文人才子,而曹操却还有一个学武的儿子曹彰。一脸黄须,气力惊人,人称“黄须儿”。这个家伙的确有俩下子,据说当年曾经手搏猛虎,最后拖着老虎的尾巴倒着走,老虎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曹操对这个儿子也是很喜爱,当年在渭河遇到马超的时候,马超勇冠三军无人能敌,曹操忍不住想起了曹彰,说了一句:吾儿若在此,倒可以跟马超斗上几回。
曹操在我眼中一直以来是一个坏人的形象,不过听说他的死讯,竟然忍不住有一些失落。之所以提到他的这些儿子,是想从一个侧面来描述一下曹操。人们常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倘若只有一个儿子出类拔萃,或许是偶然,但曹操的儿子个个都如此优秀,仅从家教这方面来说,不由得让人对曹操肃然起敬。
听手下人来报,说曹丕已经自立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忍不住有些感慨,曹操一生挟天子以令诸侯,却终未篡权,现下他尸骨未寒,他的后代已经称王称帝了。而子龙最近几天则一直在念叨曹操生前的一句话:设使天下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第五十一回)
连着几天阴雨,道路泥泞,蜀道本来就难走,这下更不好走了。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探子,四处找工匠做一副高跷,我觉得很奇怪,就过去问他,那探子愁眉苦脸地对我说:将军有所不知,现在那路上一脚下去能带起五斤泥,根本没法走,我估计踩个高跷能快一些。
连轻装步行都这么难,更别说那些负责运输的了,粮草啊武器啊各种军需是进不来出不去。
大哥拉长了脸摆弄着他那两只大耳朵,他郁闷的时候总是这个样子。连军师似乎也束手无策。平时只要大哥脸一长,军师便凑过去慢吞吞地来一句微臣有一计之类的话,然后大哥便眉开眼笑,而军师也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但现在不行了,军师便是有天大的本领也无法把西蜀的山路都变成平路,把西蜀的泥道都铺上石板啊。
不过军师就是军师,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人什么事可以难倒军师,除了他老婆。军师找了一批工匠,画了一些图纸,命他们各自照样去做,几天以后,组装起来,大概是一头木牛的样子,用手一掰耳朵,便启动里面的机关,木头牛竟然能迈步走路!真是神奇啊!
木牛做出来以后大伙儿纷纷来看,除了张大嘴巴赞叹之外没有什么别的表情。其中一个老木匠饭也不吃觉也不睡研究了三天三夜,最后说了一句:这简直比鲁板发明的锯子还要伟大啊!丞相真乃神人下凡呀!
军师很得意,他这次得意的表情甚至比气死周瑜的那次都要明显,不过他的确值得得意,因为他发明了如此一件了不起的东西。
晚上魏延陪我喝酒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三哥,你说咱也弄出点东西来给大伙瞧瞧,也在青史上留个名行不?我当时正晕晕忽忽的,听他这么一说,嘿,听起来似乎不错嘛。于是我们哥俩各自去忙活了。
我本来就是个不愿意动脑子的人,最近这几天为了搞发明我把一辈子的脑子都用了,结果还是什么也没想出来。不搞不知道,做起来我才发现,能发明的东西几乎都已经被人发明了,没有我看不到的,只有我想不到的。这下把我给愁坏了,张苞见我如此伤脑筋,就也坐下来跟我一起想,唉,有其父必有其子啊,我也没指望他能想出点儿什么来,不过他这份孝心让我很安慰。
这世上的事都没有绝对的,隔了几日,张苞满脸兴奋地来找我,对我说:爹,我发明出东西来了!你快来看!我将信将疑地被他拉到后花园,见张苞手里拿着一个形状奇怪的东西,有点象月牙,一头是把柄,一头很锋利。张苞给我解释说这是一种暗器,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暗器!它飞出去以后还能绕回来!真的假的?我越发地怀疑了,张苞说爹你退后我给你演示一下。说完他拉开架式,对准前面的一片野花扔了出去,但见那东西呼啸着飞过去斩落一朵野花之后真的转了一圈往回飞,我正惊讶之间,却听张苞一声惨叫,定睛一看,见那东西直直地扎在张苞的右肩膀上,血流如注。
有了张苞的这次,我更加对发明东西灰了心,没想到魏延又颠颠地来找我,一进门没说话先喜笑颜开,双手放在背后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三哥,我成功了!说完从背后取出一物朝我得意地晃着,仔细一看,一把黑色的雨伞,切,这也算发明?我一脸的不屑,却听魏延说道:三哥,这不是一把普通的雨伞!它能自动打开!你跟我出来试一下。我跟着魏延来到院子里,天气不错,阳光明媚的,魏延把伞举起来对着太阳,只听咯的一声果然自动打开了!我连声赞叹,真的不错啊,魏延你怎么弄的?魏延此时的表情象一只骄傲的公鸡,卖了半天关子才给我解释说是利用太阳的能量让伞自动打开的。
送走了魏延,我有点郁闷,魏延的发明成功虽然是件高兴事,但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我的确比他蠢,坐在那里情绪有些低落,忽然脑子灵光一闪,想起一件事,魏延的伞只能在有太阳的时候用,可是有太阳的时候谁打雨伞啊?我拔腿想去告诉魏延,转念又一想,还是不告诉他了,让他美一阵子吧,反正早晚他也会发现的,他发明的不过是一件废物,想到这里忍不住哈哈大笑。
晚上临睡觉前我想明白了,发明这种事是聪明人做的,这世界上有好多好多的聪明人,他们的脑子里有好多好多希奇古怪的想法,而象我们这种蠢人能做的就是好好享用他们的成果,这也算是对他们最大的肯定了吧。
(第五十二回)
今天子龙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人把一个人关在一间不透光的屋子里,在墙上挖一个小洞,把那人的胳膊拽出来,然后用刀子在他的手指头上划一小口,上面挂一盛满水的木桶,钻一小眼,让水缓慢地一滴一滴地落到下面的一个盆里。过了一夜,屋里的那个人便死掉了,面色苍白象是死于失血过多,但其实他手上的伤口只流了一滴血而已。
我听完以后觉得有些毛骨悚然,试想一下,在一个黑咕隆咚的屋子里,听着外面滴答滴答的声音,感觉自己的血正在源源不断地流失,的确是件KB的事情。
子龙说这是一种最阴险的杀人方法,因为你在尸体上几乎找不到任何痕迹。杀人者利用的是一种巧妙的心理暗示。
说起心理暗示,不由得又想起曹操。当年曹操带兵去讨张绣时,正值夏天,骄阳当空,军士们个个都汗流浃背。走了几十里的山路,途中遍寻水源不见,所有人都口干舌燥,军士们怨声载道,有几个胆大的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了。眼瞅着军心涣散,曹操忽然心生一计,命人传令下去:当年我来过此地,前方不远处有一梅林。众军士一听,不由得精神大震,心里想着酸酸的梅子,哈喇子便流了出来。你要知道在你嗓子冒烟的时候咽一口唾沫是非常爽的。最终曹操的军队顺利地前进并找到了水源。
后来人们把这件事叫做望梅止渴,这也是一个心理暗示的现象。虽然没有放血的那个精致巧妙,但却是信手拈来,实际上远比处心积虑杀人的那个高明得多。
有一天,我说好了请魏延来家里喝酒,一大早我在客厅的茶几上放了一盘绿豆糕,然后坐在椅子上等客人上门。吃饭喝酒的事魏延总是很积极的,来了以后我安排魏延坐下,然后说,你先坐会儿,我到后面方便一下。我故意在后堂磨蹭了一会,出来时果然发现魏延正端着茶杯吃绿豆糕呢。于是连忙抢上前去作大惊失色状:哎呀,这绿豆糕是我命医师特制的,最近我有点便秘,于是他放了一些巴豆在里面。话说完不大工夫,就见魏延捂着肚子龇牙咧嘴地往后面跑,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他去了六次茅厕。到后来我实在憋不住了,哈哈大笑地对他说了实话:那绿豆糕只是普通的绿豆糕,其实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放。魏延傻愣愣地盯着我,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你就甭蒙我了,没放巴豆?没放巴豆我能拉那么稀?
军师说,心理暗示其实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便是动力,用得不好也就成了压力。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受环境影响自己给自己一些心理暗示,也就是说,有很多事其实是自己想出来的。
(第五十三回)
有天早晨我起的比较早,于是便独自去巡营。此时天色微明,军士们有的已经起床了,有的则还在酣睡。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状,正想回去,忽然听左前方有人在大声地唱歌:小小姑娘,清早起床,迎着阳光上茅房~~~~那歌声嘹亮雄厚,余音袅袅,我不禁暗暗称奇,于是便顺着声音走过去。
前面是一个简易的茅厕,声音就是从里面传出来的,我站在外面等了一会儿,见一人提着裤子从里面出来,不由得大吃一惊,见此人五短身材,面黄肌瘦,与刚才那歌声全然无法联系在一起,于是我就冷不防地问了一句:刚才那歌儿是你唱的吗?那人吃了一惊,转头一见是我,连忙立正,说道:是的,将军!他这一张嘴又把我吓一跳,我嗓门本身就够大的了,当年在长阪坡我差点把肺给喊出来。可眼前的这个小矮子比我嗓门还要大还有洪亮,我觉得有点意思,于是把他带回帐中。
回到帐中,经过询问得知此人姓刘,家中排行老三,人称刘三。我问他:从小嗓门就这么大吗?刘三答道:本来也不怎么大,我小时侯赶上我们那里闹饥荒,家中没什么吃的,后来实在饿得不行了,我就偷偷地跑到田里去抓蛤蟆吃,吃了一个夏天,从那以后说话嗓门就大了,想小都小不了。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原来是吃蛤蟆吃的啊?怪不得呢,我以前见过一种小蛤蟆,叫起来跟牛似的,再看看面前的这个矮子,粗脖子,大嘴巴,趴鼻梁,两只眼睛向外突出,确实有点象蛤蟆。
不管怎么说,嗓门大也是人才啊,我便把他留在身边做了个传令兵。不服不行,有时候我下一个十万火急的命令,他索性就站在军营中间仰脖那么一喊,方圆几里地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有一次军师来视察,见识了一下,也不禁惊为天人。回去跟大哥一说,大哥也想见识一下,便下旨把刘三调到城里去,做大哥的传令官,想不到这小子凭着一副大嗓门居然平步青云,周围的兵士们也都羡慕不已。
本以为从此刘三就在城里吃香的喝辣的了,没成想不几天他便又被大哥派回来了。原来进城以后,大哥让刘三在早朝晚朝的时候喊一喊,早朝倒罢了,赶上晚朝,刘三站在殿前,双手叉腰这么一叫,就听得满城的犬吠鸡鸣,小孩啼哭不止,大人怨声载道。于是大哥赶紧把他给弄回来了。
那年张郃来犯,我带兵与之相拒在瓦口隘,张郃凭据山险,闭门不出。一连几天攻不下来,我有点着急,晚上喝点酒后突然想了一个主意。第二天便把刘三找来,让他站在山下对着敌营叫骂,这刘三甫一开口,便震的遍山的鸟儿齐飞,冬眠的蛇都被惊醒了,纷纷爬出洞口张望。骂的词也是他自己编的,蛮有意思的。什么新一代的乌龟新一代的人新一代的王八不敢出门,还有什么小小张郃躲在茅厕迎着阳光流鼻血……
如此骂了没俩时辰,张郃受不了了,命军士一起鼓噪,试图把刘三的声音给盖住,可他不知道刘三是谁啊?是吃蛤蟆长大的主儿啊,千军万马中刘三的声音直入云霄,清晰可闻。最后张郃终于坚持不住了,引一队人马出来厮杀,结果中了我的埋伏,大败而归。
大哥后来论功封赏,我给刘三请了一大功。军师笑着说,所谓知人善用,翼德此番做得不错啊!
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叫知人善用,我只知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关键看你怎么用和用到哪方面了。
(第五十四回)
今天演习阵法的时候,有个军士的头盔不小心掉在地上,竟露出一头白发,而看他的相貌不过三十左右,于是众人都哄然而笑。
军师也忍不住莞而,说道:莫非阁下乃伍子胥转世?
我听着伍子胥这个名字好耳熟,但却想不起他是干什么的,于是演习完了便去找子龙,却没想到竟从子龙那里听到了一种前所未闻的见解。
伍子胥,楚国人,在历史上赫赫有名,是个顶天立地的角色。书中写他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有扛鼎拔山之勇,经文纬武之才。在春秋战国时期,端的是一号人物,几乎所有的书中提起他来都是一片赞誉之词。
按算命的说法,两眉之间的距离代表着一个人的气量,眉距越宽,心胸越宽广,反之则越狭窄。照此说法,伍子胥眉广一尺算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主儿了。说到这里子龙话锋一转,然而就我分析,很多事实证明,伍子胥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尤其是其心胸狭窄,简直令人发指。
我忙问为什么,子龙给我讲道:
伍子胥的父亲被当时的楚平王囚禁,其父手书一封令伍子胥哥俩前来面君,否则将被平王斩首。伍子胥认为去了必死,于是坚决不肯去,他的哥哥说,如果咱们俩不去的话,父亲肯定会死,这是父亲的亲笔书信,我一定要去,否则就是不孝。于是伍子胥与其兄断绝兄弟关系,自己一个人逃难去了。在离家之前,他觉得自己的妻子是个累赘,于是他把他的妻子给勒死了。
军师今天所提到的是一个流传甚广的典故: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头。说当年的伍子胥逃到韶关,城门处都悬挂着画像,过往行人一一盘查,伍子胥自认插翅难飞,于是一夜之间愁白了头。伍子胥堂堂一介丈夫,号称智勇双全,你可以想方设法用计谋过关,实在过不去,便是拼得一死,也要豪气凛然,居然会一夜白头?着实可笑。
再往下走,伍子胥做的事就开始越发难以自圆了。出了韶关,前面有条大河,后面追兵已经赶到,此时有个渔翁用小船救了子胥一命,子胥过河后,怕渔翁泄露他的行踪,于是拔剑杀了渔翁。
行至溧阳,伍子胥饥饿难耐,见一女子在河边洗衣服,于是上前讨食,那女子便给他吃了个饱,子胥这次也没有例外,依然将其抛尸河中,防止泄露踪迹。
至于后来伍子胥终于利用两个刺客报了仇,这两个刺客在历史上也很有名,一个叫专诸,一个叫要离,其实不过是两个亡命徒,相当于他养的两条狗而已。专诸倒罢了,要离行刺的过程简直就是变态。他自知不是庆忌的对手,于是自己出了一个主意,要吴王把自己的妻子给杀了,然后斩断了自己的右手,以此换得庆忌的信任,最终在船上杀了庆忌,自己也不免一死。
当然书上记载的都不是这样说的,他的妻子、渔翁、洗衣女子都是自杀的,他的妻子倒是有可能自杀,但后两个却纯属胡说八道,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讲不过去。当年曹操与陈宫结伴出逃时,也曾在路上杀了两个人,于是我们都骂曹操心胸狭窄,而伍子胥则是正面人物,于是坏人都是他杀的,好人则都是为了他而自杀的。
子龙越说越愤愤不平,都说历史是人民写的,但实际上大多数人民是不识字的!
而我听着却有些糊涂起来,照子龙的说法,那很多前人记载下来的东西都不可信?
于是子龙给我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我觉得非常有趣。
子龙是用射箭来打比方的。
拿着弓箭比划一下,然后把箭给手下人,让他跑步到靶前插上。——这是历朝历代的皇帝。
跑过去把箭插在靶心上。——这是历朝历代的功臣。
跑错了方向或者跑过去插歪了。——这是历朝历代的庸臣。
见人家快要把箭插上去的时候,在背后突施冷箭将其放倒。——这是历朝历代的奸臣。
在自己亲戚射出的箭周围画一个圈,标明:靶心。——这是历朝历代的历史学家。
在自己喜欢的人射出的箭上挂一个死兔子或者去了毛的鸡。——这是历朝历代的评论家。
把评论家挂上去的兔子或鸡换成烤牛肉或者酱猪蹄。——这是历朝历代的文学家。
那你是什么家呢?我忍不住笑着问子龙。
我?子龙想了一下,说道:把所有的箭都拔了,然后让当事人当着我的面再射一次。——这就是我,一个梦想家。
(第五十五回)
二哥死了。
他的尸体躺在麦城的荒郊,而他的头则埋在洛阳城的南门。
他的赤兔马被一个叫马忠的人骑着,他的青龙偃月刀被一个叫潘璋的人拿着。
我最近一次见他是三个月以前,他一个人在荆州待了很久,我很想念他,于是星夜跑去见他,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但我知道他见到我很开心。我走的时候他送我送了很远,我记得他说,三弟,咱们都老了。这世界已经不再是咱们的世界,这天下也不再是咱们的天下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风吹着他的胡须,有些凌乱。
大哥哭得晕过去好几次,我没有哭,我静坐了好几天,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周围的人都不敢靠近我,可能是我的脸色太可怕。
后来我饿了,于是找来东西吃,却发现连豆腐都咬不动了,原来这几日我竟然一直咬着牙。
他们说二哥死后成了神,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神,我也不指望二哥的在天之灵能保佑我什么,倘若他真的活在另一个世界上的话,我只希望他能开心。
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帐外,抬头看着南方的星星,正值冬天,星星看起来很遥远,模模糊糊想起一句话,遥远的地方真的一无所有。寒风吹过来,四周的山有黑色的轮廓,隐约有狼的嚎声,我扯开衣襟,仰天长啸了一声,隔了很久,却没有回音。
酒是好东西,他可以让我忘掉很多无法忘掉的事情。所有的悲伤和喜悦都被酒精所稀释,在半醉半醒之间我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二哥在那里,坐着看书,见到我只是微微一笑,我喜极而泣,他轻轻地对我说,三弟,好想回去再看一眼家乡那桃花。
我知道这是梦,但我希望我永远不要醒来。
我看着大哥红肿的双眼以及两鬓那苍苍白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他比我更了解二哥,也比我更加悲痛。我不是鱼,因此我不知道鱼的快乐也不知道鱼的悲伤。
大哥哭够了以后拍着桌子要去报仇,相反我却表现得很冷静。突然之间我对生死有了另一种看法,很多年前,我在锦屏山上遇到一个异人,道号紫虚上人,据说他能知人生死贵贱,于是我便去见识了一下,老道却只送了我一句话:生有何欢?死有何苦?直到今日我才领悟到这句话的含义,可惜已经晚了。
回到军中,我把平日里打的最多的两员末将范疆、张达找来,命他们三日内备齐白旗白甲,否则满门抄斩,见二人面有难色,我便叫军士把他们绑在树上痛打了一顿。临走时我用眼角的余光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恨意。
仇恨也是个好东西,它能促使人做出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猛然间我想起了那个眼神跟锥子似的少年纪同,不知道为什么,他再也没来找过我,但我知道,只要我不死他不死,总有一天他会找上来的,忽然之间我很渴望他现在来。
然而他终究没有来,来的是范疆、张达,我睁大了眼睛,据说如果刀快的话人临死时可以看到自己的心。刀不是很快,但很锋利,我清楚地感觉到了冰冷的刀锋没在骨肉里,象一条凉凉的蛇。血飞溅出来,在半空中竟似凝固了,在陷入黑色空间的一刹那,我清楚地看到了一树桃花,我知道,那就是家乡的那树桃花。
(后记)
很多朋友看完我的流水帐后总要发一些感慨,有人说,真的好搞笑,笑得我肚子疼。还有一些人说,好悲伤,看得我心里酸酸的。
其实我不知道是前一部分朋友的观点正确还是后一部分朋友的理解深刻,因为我写的时候并没有在一种特定的什么基调下进行。其实我一直把写字做为一种消遣,有东西憋着的时候,不吐出来是很难受的。因为没有条件写得华丽,尽量通顺便好了,前提是想法要真实,倘若能稍微的加点有趣,那我自己就很满意了。
张飞流水帐在性质上其实应该归入无厘头一类,但又不是单纯的无厘头,里面夹杂了我对人生的一些思考。有人说,这里有王家卫的影子,又有人说,似乎有王小波的痕迹,但实际上我不姓王,我比他们少一横。由于当初它是一种连载的性质,又有历史背景的局限性,所以它其实比一般的随笔要难写一些。开始的几篇我有些信马由缰,后来我慢慢开始变得郑重起来。当然每一篇我都是很严肃地写出来的,写东西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在此对所有在网上或在纸上从事认真创作的人们表示敬意和尊重。
这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会有人喜欢有人骂,每个人的审美观与出发点失之毫厘,对一件事物的看法可能会谬以千里。我们不会指望所有人的看法一致,世界大同那是Communist主义的事,可望不可及。但我们需要接受所有不同的声音,汇百流方成江河。在此对看了我的作品感到反胃的朋友说一声抱歉。
在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经历了事业以及家庭上的种种挫折,我虽然一直是笑着面对这个世界的,但终于不能做到坦然。杜甫说,文章憎命达。马克吐温说,幽默的内在根源不是欢乐,而是悲哀;天堂里是没有幽默的。
于是我用这两位中外名人的话来给自己戴一顶高帽,这看起来似乎有点阿Q。
有一类电影注定不是用来娱乐大众的,就像有一些国家注定没有面目,有一些河流注定没有名字,有一些人注定只能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
这是一篇影评中的几句话,给我的触动很大。我总认为我们之中的大多数都属于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的人。
我比较幸运,在朋友的不懈鼓励下写完了这个东西,发出了自己的一点声音。我知道这声音微不足道,但倘若能引起你的一点点共鸣,那便已经超出了我写这个东西的初衷。
我总认为,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人开心,一种人不开心,另一种人不知道自己开心不开心。我希望所有看到这本书的读者朋友成为第一种人,不要成为第二种人,更不要成为第三种,跟我似的。
最后的最后,送朋友们一句话,当你睁大眼睛却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到的时候,不要以为是自己瞎了,或许,前方真的是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