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涛:真正推高房价的是消费者自己

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人们对房地产的发展如此关注,对地方政府的怨言如此之多,对开发商的仇恨如此之深,对高房价的争论如此之广。房地产好像一夜之间成为万恶之源,由于房地产的发展引起了人们思维的巨大变化。其实,房地产的发展是商业社会发展的必然,房地产引起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人们都会从各自的角度看待房地产的发展,形成对于房地产的不同理解,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种理解的偏差,将会使人们思维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将会使我们陷入对房地产认识的一些误区。

一、政府与开发商勾结成为高房价的主要原因。

有人一直将高房价的主要原因归罪于开发商与地方政府的相互勾结和相互利用,认为是地方政府的过度纵容,是开发商的道德缺失。其实,要我说,真正推高房价的,不是开发商,不是地方政府,而是消费者自己。因为住房价格的高低说到底还是取决于供求关系。比如,中国经济的迅速腾飞、房地产市场化、宽松的信贷政策让房价上涨有重要支撑;比如,房地产有着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使用的长期性、独一无二性、影响因素多样性、投资大量性、流动性差、用途多样性、保值增值性等等一些独有特点,让房价上涨与普通商品有着较大差别;比如,我国民众“成家立业”的住房消费观念,相互攀比的消费情结,不根据自己实际需要总想购房一步到位的思想,让房价上涨有了人气基础,等等。开发商与地方政府相互勾结的基本规则是,开发商通过向政府官员行贿,以低于市场价买下土地,或者是以较低的代价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官商勾结只能降低地价,降低相关费用,从而降低成本,扩大利润空间,或者说让开发商有降价空间。因此,官商勾结并不可能促进房价上涨。

说政府与开发商勾结是高房价主要原因的人,不懂得房地产操作的基本思路,不懂得房地产价格的基本构成,不懂得房地产利润的真正来源。开发商是商人而不是慈善家,我们不能不让开发商注重利润和生存,不能改变开发商的行为方式,何况人家是完全按市场规则做事的。试想想,有没有开发商看到周围项目的房价是每平方米2万,为了让普通老百姓买得起房而将自己项目的房价定在每平方米1万呢?

在前几年房价上涨过快时,就说政府与开发商勾结造成高房价,那么在调控后房价下跌的今天,政府与开发商就不勾结了就立地成佛了吗?

二、房价收入比是衡量房价高低的唯一指标。

许多专家常常用“房价收入比”来衡量一个地区居民购房能力和房价的高低,并以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一般维持在3至6倍之间作为参照。

其实,房价收入比从来都不是一个群体的概念,而是一个个体的概念。就是说,你应该用这个比例来衡量你自己的购买能力,而不要去听别人来评价你所在区域的房子是不是贵。房价收入比偏高仅是极少数大城市一线城市,导致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偏高的原因是城市发展的极不平衡。把中国的房价收入比与国际比较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就是两者的收入比和建房成本比必须基本一样。国际计算房价收入比所选取的房价是住宅套价,房价、面积和家庭收入都是取中位数,既计算一手商品房,也计算二手房和保障性住房。欧美发达国家,二手房占市场总量的80%以上。而中国计算房价收入比选取的数据是只考虑一手商品房每平方米均价,在大城市已占交易半壁江山的二手房被排除在外。中国家庭收入也是平均数,而且由于统计困难,居民家庭收入无法涵盖各种隐性收入,普遍存在少估现象,更不要谈几个家庭对年轻人购房的资助了。

各国的住房观念、消费方式、住房自有化率、城市化水平、人均耕地、房地产税费、房价计算方法不同,房价收入比根本不具备可比性。中国住房自有率高达89%,房价收入比哪能不高!中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时代,人们住房消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率远不是成熟发达国家民众所能相比的,房价收入比哪能不高!

三、房地产只有居住属性而无投资属性。

前几年,因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上涨,因为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过多,有人就提出来中国的房地产要回归居住属性、淡化甚至除去投资属性。

其实,房地产在具有居住属性的同时,本来就具有保值增值性,这是不容置疑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目的是解决广大居民的居住问题不错,但同时也不能完全排斥投资行为,拒绝房地产投资与投机。如果没有投资行为,房产真正伦为一种居住的工具,也就没有什么房地产市场可言了。试设想,房地产只有居住属性,而没有投资属性,那么就没有档次高低之分,就没有居住大小之别,就没有城市水平之差,就没有经济条件之较,那么就真正回到了福利分房时代了。

房地产肯定具有消费品的功能,也就是房屋是为了居住功能,谁也不会否认。但是,并不是要人们选择性的去肯定或否定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当人们希望房价上涨的时候,就夸大房屋是增值保值品的投资属性;当人们希望房价下跌的时候,夸大房屋是消费品的居住功能。房屋是商品的特性更加明确,投资增值是房地产进入商业社会的核心表现形式,农业社会的房地产主要是衣食住行的消费品,居住功能,商业社会的房地产主要是创新思维的特殊商品,是资产投资。

现在的问题是,房地产市场不仅要解决广大居民的居住问题,同时也不能完全排斥房地产投资行为,更不能让房地产的恶性市场化必成为引发更多社会矛盾的根源,但同时也不能完全排斥投资行为,关键是要把握好尺度。

四、开征房产税就能抑制房价上涨避免房地产泡沫。

曾几何时,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出台,并且有一些人士强烈建议征收房产税,还将此举比喻为各种调控手段中的“核武器”。

的确,在征收房产税的情况下,住房消费成本提高,住房选择就会偏向更小的房子;增大了房产交易成本和住房持有成本,将会打消部分人炒房的念头,迫使一些持有几套住房的人“吐出”一部分房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是,说征收房产税就能真正抑制房价上涨避免房地产泡沫是有点夸张了。房地产发展这么多年,想买多套房子的早已买了,不合理的消费早已基本完成,现在才想起房产税,房产税能做什么?“引导”吗,引导谁?刚需,还是改善型需求?反正投机性需求在“限购令”之下,早已没了用武之地;拥有多套住房的人,或者在丰厚的升值价值面前,根本不把区区房产税放在眼里,或者已经顺利转让了多套房子,该赚的已经赚完,房产税跟这些人毫无关系;行将购买豪宅的人,可能会受一点房产税的影响,但也仅限于此;但现在更大量的是那些买不起房子、想“不合理消费”也没实力的人,难道我们推出房产税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导他们去“合理住房消费”吗?

房产税开征,无非是扮演一个健全国家财税体系的角色,至于调整调控房地产市场结构、改变社会住房消费习惯等,原本就不是一个税收政策所能彻底解决的。我们倒是应当警惕那种假借楼市调控或者“推动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之名,行增加税负之实的行为。因为,很多时候,“增税容易、减税难”是一个通病;人们津津乐道的征税好处,往往停留在理论层面,甚至纸上谈兵。一旦实施,不是偏离初衷,便是南辕北辙。燃油税开征后,过路过桥费未见减少,开车人税费负担较之征税前增加即是一例。房产税能免俗吗?

如果说房产税真的有那么大的作用,那么美国等发达成熟国家已经开征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房价还是会上涨,为什么还是没有逃脱房地产泡沫崩溃的命运呢?

五、“住有所居”就是要人人拥有自己的住房。

现在一说到房价高,一说到“住有所居”,人们就会认为有多少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有多少大学毕业生蜗居在小小的地下室里,有多少年轻人要拼两代人两个家庭之力才能买得起一套住房,是房地产的悲哀,等等。

其实,国家提出“住有所居”,也就是说要让每一个人都能有房子住,而不是居者有其屋,就是说并非强调每个人都要拥有自己所有权的住房。美国1974年8月制定了住宅与社区发展法案,提出在社区多盖房子卖给低收入的人。直到泡沫破灭之前,这个比例才提高到68%。却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我国人均GDP是美国的四分之一,要实现居者有其屋,人人都要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实在是为时尚早。

我们首先必须基本保障每个公民有最起码的居住权,需要对一部分收入水平较低的家庭,以非市场化的廉租房形式予以保障。在此前提下,才谈得上对除廉租房性质之外的住房市场发展。因此,基于中国人均收入水平仍处于较低阶段的特点,基于国民福利水平的提高是个渐进过程的特点,那么国内大多数民众的住房消费也就不是市场应该解决的问题,而是应该通过政府的住房保障体系来解决,房地产开发商生产的住房只能是有钱人买得起的,而中低收入者只能远离房地产市场。居民改善性住房及其他房价的上升也好、下跌也罢,老百姓完全不必惊慌失措,舆论上的引导也要冷静,应尽量由市场规律发生作用。

六、房价崩溃就会让老百姓买得起住房。

不少人一说房价大跌,经常提到虚怀若谷、忧国忧民的杜甫先生和他那首著名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好像房价大幅下跌,真是让贫苦的老百姓获得利益的事情。实际上呢?实际上每件事情都怕仔细琢磨,而每件事情的真相,也最不怕仔细琢磨。房价大幅上涨,老百姓肯定是得不到实惠的,但是房价大幅下跌老百姓就一定会得到实惠么?其实房价崩溃与否,真正的穷人都买不起或者说买不到房子。

房地产的泡沫如果真的突然破灭,首先倒霉的必定是银行,而银行一旦因为呆坏帐问题倒闭破产,危害最大的是全国的经济。全国经济陷入衰退,房价虽然下来了,很可能你也找不到工作了。不错,你现在每月挣五千多,可能买不起一套20000/平米的房子,但是如果全国经济衰退,你可能连那5000元都挣不到,不要说买房,就是吃饭都成问题。日本经济衰退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日本的保障体制非常完善,而我们中国呢?

从侧面看,一个房地产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到下至钢铁企业、水泥厂商的工人,上到设计院的建筑设计师等几十个行业的相关人员。更不要说还有个必然的经济规律,房价崩溃到成本以下,房地产商将不再建造任何房屋,从而即便有钱买房,也会因为没有人建造而买不到房子了。

所以不能指望房价狂跌崩溃,房价狂跌的结果并不是穷人可以准备钱买房,而是穷人准备钱防失业,富人拿着钱到处拣便宜货。

七、开发商死光了房价就会回归合理。

许多人抱持着简单的想法,房价大跌等于买得起房,于是在网上在坊间呐喊“崩盘!崩盘!”,“坚持不买房,坚持到房价崩盘,让开发商都死光光,我们再去买房。”

但是,这里面好象有一点逻辑错误,如果开发商都死光光,那谁来盖房子,房价岂不是要涨到天上?“对,让那些黑心的开发商都死光光,让学雷锋做好事不求利润的开发商都留下来,还有那些打着“个人集资建房”旗号的变相开发商给我们盖房子。”

其实,即使开发商灭了一个又一个,房地产寡头垄断的局面会让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变味,买不起房人还是越来越多,保障房的面积越来越小,质量越来越差,但房价依旧不会跌下来,最后什么问题其实都没得到解决。除非中国再回到福利房时代,国家、单位再分配住房给我们住,到那时大家就都平等了、平衡了。但是,回到福利房时代,你愿意吗?

现在房地产矛盾的焦点都聚焦在高房价上,开发商成罪魁祸首、千古罪人。于是购房者先站在开发商的对立面。房价上涨时,购房者抱怨开发商捂盘买不到房,于是打砸售楼处;而房价下跌时,要求开发商退房赔偿损失,于是打砸售楼处。

市场经济社会每天都有企业开业,每天都有企业破产,本来就很正常,可是我们没有看到哪一个行业因为有企业破产而取缔的,也没有看到哪一个行业因为有企业破产而降低其产品价格,更没有看到哪一个行业因为有企业破产而“死光光”!

存在于房地产业中的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民众对房地产认识的误区,业界对存在问题的曲解,政府对存在问题的态度。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最大风险,不是价格高,也不是成交量的回调,而是不知道政府什么时候转变态度,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历来就是一个政策市,房地产业并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