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高考,我女儿考上省内一所大学,比我们父母和她自己预期的差很远。但是,女儿对我们父母的要求并不低——-

首先要求买一部手机。想到便于联系,于是我们就花了1400元给她买了一个带摄像头和MP3功能的滑盖手机。接着她要求打8000元到学校发给她的银联卡上。我们问:学费不到7000元,为什么要8000元?她说多余的钱是9月份的生活费,到学校还要换一副眼镜。我们觉得有理,打了8000元到她卡上。可是第二天她又软磨硬泡,要在我们本市换眼镜,只好又给她花了300元。最后她要求每月生活费不少于600元。

我们工作生活在一个县级市,属工薪价层,家庭年收入约2400元,还要扣除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承担集资建房,还要赡养一个没有退休金的老妈。我们陈述了上述理由,觉得每月400元尚很吃力,但她坚持600元,最后商定每月600元吃穿用包干,学费另给。

临近开学,借了一辆车,把她和行李送到学校,并给她买了一切生活用品。临分别,她的卡上有生活费1065元。分手时,她叮嘱每月到武汉看她一次,并准备好第二学年给她买电脑。

开学不久便是中秋节,我专程去武汉看她。到学校刚好中午,我打算和她一起在学校食堂吃饭,看看她平时的伙食。她反对说:“天天都在学校吃,既然你来了当然要出去享受享受。”她换下军训装,穿上时装,拉着我出了校门。午餐吃麦当劳,花去几十元,肚子没吃饱。接着逛商场,到是山公园做那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又到武汉广场顶层吃异域小吃。途中遇到一亲戚,给了她200元,以表祝贺。我又教她回家和返校的乘车路线,才在车战分手,她返校,我回家。至此她9月份可支配生活费达1265元。此后她以种种理由向我们要钱600~1000元不等。

春节期间,她要求返校时买电脑。她要买笔记本电脑,说既可在图书馆用,又可在公寓用,夏天还可以在蚊帐里用。我主张买台式机,反对买笔记本,理由:支付能力有限;容易被盗;性价比低;维护成本高。好说歹说,她才同意买台式机,但要求品牌机,而且必须是液晶显示器。各让一步,达成妥协,预算为6000元。正月十六,带着两旅行箱加一袋她喜欢吃的喝的用的和我准备的网站插座等工具,我送她返校。10时30分到达她寝室放下东西就出发,辗转去武汉电脑城附近,以5800元买得一台液晶显示器电脑。剩下200元,由她买配件用。趁操作员安装操作系统的时间,我们去买配件。她看上一款耳机,砍价,对方不卖。我说买两副,对方让了10元,花了50元。来到街市,她问:“你买耳机,为什么要我付钱?”我心里咯噔一下,不是滋味。我接着问:“剩下200元是你的吗?”她说:“是我的。”我说:“你即使说送给我,我还是会付钱给你。今后说话得讲究方法!”我掏出25元给了她。

返回那店时,系统已装好。我搬着主机,她提着显示器辗转回到她的寝室,时间是13点30分,肚子饿得咕咕叫,口干舌燥,喉咙冒烟,想着当日要赶回家,就忍着,拿出材料和工具,开始弄网线,连接电脑。约14点30分,胃开始疼(我有胃病),我开口说:“你拿出来的饼干喂我吃,我边吃边做。”她这才拿出带来的饼干喂我吃,她自己也吃了起来。弄好的网线,连接好电脑,我又开始安装工具软件。口干得实在是受不了,我要女儿开一瓶酸奶给我喝,她犹豫了一下,说:“我找一下,看有开水没。”她找了一圈,没找着,却找来一罐汽水,我心情复杂地和她共饮了那瓶汽水。17时10分,我弄好我力所能及的,准备回家,她提醒我,还没有给生活费。我给她2月份17天的生活费400元。生日礼金200元,然后走出她的寝室,钱包里只剩下212元是我们2月份17天的生活费。而与此同时,女儿至少有770元的生活费。

我没有时间吃晚饭,汉口到我市的最后一趟班车是18时30分,只得空腹赶路。当时我饿着肚子,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时已是20点45分。

我的心很冷!